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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市司法局关于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安排的公告
作者:无  |  发布时间:2023-10-26 14:14:41  |  阅读次数:  次    点此打印
  


根据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、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2023年下半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规定,现就西安市司法局事业单位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:

一、进入面试人员名单

凡报考西安市公证处(岗位代码612301110009),经笔试和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(具体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)。

二、面试时间地点

1.面试开始时间:2023年11月4日(星期六)上午8:30。

2.考生入场时间:2023年11月4日(星期六)上午7:30至7:50,7:50以后考生禁止入场。

3.面试地点:西安市公证处(西安市莲湖区西华门1号凯爱大厦b座7层)

4.乘车路线:乘坐地铁2号线到钟楼地铁站下车A口出,步行即到。

三、面试形式、用时及注意事项

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,时间为10分钟。面试进行到第8分钟时,场内工作人员响铃提示“面试剩余两分钟”,10分钟用完时,场内工作人员响铃示意面试结束。

四、面试成绩计算

面试满分为100分,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,不得进入体检考察。

五、有关要求

(一)应聘人员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,合理安排路途时间,注意交通安全,按照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面试。迟到者视为自愿放弃。

(二)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、《笔试准考证》进入考点,并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进入候考室。证件不符合规定或不全者视为自愿放弃。

(三)考生进入签到室应自觉关闭通讯工具等,并交工作人员密封保存。严禁携带移动电话、MP3、MP4、iPad等各种电子通讯和视听播放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,凡已带入未按要求统一封存的,一经发现,按违纪处理,取消面试资格。考生不得携带各类面试参考书目、教辅材料等进入候考室和考场。稿纸、写字笔由考务组提供。

(四)考生进入考点,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,不得擅自离开考点,不得喧哗、抽烟等,不得传递考试信息。违反纪律经劝阻无效者,主考官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。

(五)应聘人员进入考场后,只向考官及工作人员报告面试顺序号,不得介绍姓名,否则面试按0分计算。

(六)面试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,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面试工作纪律,服从工作人员安排,在面试结束后方能离开考场。对违反面试纪律者,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

六、咨询电话

西安市司法局:029-86786812

西安市公证处:029-87201148-8820

咨询时间:9:00—12:00,14:00—18:00(工作日)

 

附件:2023年西安市司法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

 

西安市司法局

2023年10月26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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